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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狗肉的道德謬誤

By 15 11 月, 2019 No Comments

試想看看:一邊看著吃狗肉的新聞,一邊說著「好可憐」,接著咬下餐盤內的炸豬排。嗯…似乎有那麼點怪怪的?

九月份,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發文呼籲民眾別再吃狗肉,即使這是越南的傳統之一。原因是狗肉也許帶有細菌,造成狂犬病疫情。甚至殺狗時的毒藥殘留,都對健康造成危害。最重要的是,越南政府似乎意識到,吃狗肉所造成的國際觀感不佳。

自從有越籍勞工到台灣工作,每隔一陣子便會在新聞上讀到越勞吃狗肉的新聞。台灣的動保團體一開始強力撻伐,甚至到越南辦事處抗議。近期則積極製作文宣,輔以多國東南亞語言,告知吃狗肉在台灣是犯法的行為。

生長在台灣,我早已習慣「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」的觀念。近幾年更是發展到關心動物平權,不再只是生活中特別親近的狗與貓。任何生命,都有權利生活在地球上。

台灣媒體常輔以聳動的標題,挑動愛護動物的群眾怒火。瀏覽了多篇新聞底下的留言,通常很偏激。罵政府不夠力的也有,叫吃狗肉越勞滾回去、去死的也有。以一種客觀的角度來看,台灣人似乎陷入了吃狗肉的道德謬誤中。

在這篇〈要保護我們的毛小孩,就開放吃狗肉吧!〉的文章裡,提到幾個吃狗肉的道德謬誤,都值得再思考:

1. 不要吃狗肉,因為「殺狗的話狗會很痛苦」。

但牛雞豬羊…等食用肉品,在屠宰的過程中應該也是一樣痛苦。

2. 不要吃狗肉,因為「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」。

羈絆是個體之間的羈絆,倚賴一人一狗相處的歷史。並不是所有狗都有幸可以跟某些人產生這類羈絆,而牛雞豬羊,也不是絕不可能跟人產生這些羈絆,因此,這種「羈絆產生的可能性」可能無法用來支持以物種為單位的差別對待。

這樣看來,吃狗肉,其實跟吃其他肉品差不多的。只是我們將自己對於這個品種的動物的熱愛,投射到議題內。

回到越南的吃狗肉文化。一個文化的形成,是各種因素以及時間累積而至。我猜想越南吃狗肉大概有幾種原因,戰爭、城鄉差距,導致的物資缺乏。即使目前經濟飛速發展,吃狗肉的習慣仍是留了下來,有待整個國家的人民和政府決定去留。

其實越南也不乏愛狗人士。而且這些愛狗人士或多或少都曾遭遇過自己的狗兒被偷,再也沒有回來的痛徹心扉(真的有人從此以後不再養狗,再經歷一次可能會受不了),他們自己也都很清楚,狗兒失蹤,下場是甚麼。法治上的漏洞,造成警察也抓不到那些偷狗賣去黑市的人。不過,這些犯罪者可得注意,偷竊的行為到了台灣這個法治還行的國家,要逍遙法外比較困難。

一層一層思考下來,道德上,「吃狗肉」與吃其他肉品沒有兩樣;但為了吃狗肉,而去偷別人的狗,那就是犯罪行為,侵害到他人的財產。

期望台灣以更理性的思維看待吃狗肉這件事,並了解這是越南的其中一文化,他們也正在改變中。而越南人必須清楚了解台灣的〈動物保護法〉明訂不可以吃狗和貓一事,避免觸法。

相信很多台灣人一時難以接受,不過我想,只要還走在葷食的路上,沒有誰比較高尚。

更深一層的思考:〈【雜食素食】雜食者的迷思:為何狗是寵物 豬是盤中餐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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